民事訴訟在調解之后還能不能反悔?在時間上有沒有規定?

2022-06-10 09:50發布

1條回答

民事訴訟在調解之后調解書送達前可以反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二百條 再審理由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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