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0 10:16發布
2018年7月5日,演員徐崢主演的電影新作《我不是藥神》(以下簡稱《藥神》)在各地陸續上映。影片講述了一個唯利是圖的小人物,通過走私印度仿制的廉價抗腫瘤藥物“格列寧”,走進了一批白血病患者的生活,最終獲得人生升華的故事。
《藥神》的放映,讓跨國藥企維護天價特效藥的經濟利益與絕癥患者求生欲這一爭議話題再度進入了大眾視野。
該劇在中美貿易戰日益升級的當下拋出了藥企的專利權與患者生存權孰輕孰重的重磅輿論炸彈,必然會對我國醫藥行業帶來影響。畢竟《藥神》的故事正取材于現實,熟悉醫療行業的人都能猜到影片的原型是瑞士諾華公司與格列衛,徐崢在片中飾演角 {MOD}“程勇”的名子與2014年因“代購印度抗癌藥”被檢方起訴的真實案件涉案人僅一字之差。
“為什么新藥如此昂貴?其實你支付的是第二粒藥物的價格,第一粒藥物花了幾十億美元呢!”縱觀近年全球主要跨國藥企近年研發支出,每個新藥都動輒投入幾十億美元甚至更多。“假如我們不尊重藥企的知識產權,今后就不會有人繼續研發新藥”,這是藥企維護自身專利權的常見說辭。
研發成本往往成為了藥企制定高昂藥價的邏輯起點,專利權和新藥專利保護期限就是藥企維護這一邏輯的利劍。藥品有著更新換代迅速特點,于是生產原研藥的企業基于收回巨額研發成本的邏輯,維持“高價撇脂”的價格策略,盡量制定高價格,盡快收回成本。根據西方國家的專利保護法,藥物專利的生效期起始于藥物的發明之日。
一種新藥從發明到通過臨床試驗上市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這就導致企業的專利保護期限縮水。于是,藥企一本正經的說,“只要延長企業的專利保護期,企業就能制定較低的藥品價格,從容不迫的慢慢收回成本,讓患者可以買到便宜的藥物”。 以美國為例,90%的新藥都申請延長專利保護期,34%的藥物專利保護期得以延長3年以上。
藥物專利保護期是維護藥企利益的法寶。以美國禮來公司生產的抗抑郁藥“百憂解”為例,該藥在禮來公司80%的銷售量是在專利保護期內。有道是“花無百日紅”,專利保護期到期后,藥企仍然有各種手段維持自身利益。
比如說,藥品問世后企業首先申報物質專利,到一定時間后申報劑型專利、適應癥專利、處方專利、工藝專利,通過這些手段變向的延長專利保護期。再加上藥品生產本身具有技術門檻,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有能力仿制生產。一些國際藥企甚至會在藥品專利權到期前夕,收購有可能挑戰自己地位的小企業;或者是直接把藥物成分和生產工藝賣給競爭對手,競爭對手們仿制藥物也是需要研發投入的,“造不如買”。
研發成本并不是藥品定價的全部。以政府關系為首的公共關系和市場份額是企業考慮的重要因素。擅長延長藥品專利保護期限的跨國藥企葛蘭素史克(GSK),在與我國政府進行藥品專利權談判的過程中,一直強調研發成本。我國政府曾寄希望GKS放棄旗下乙肝特效藥的專利,以便生產廉價的仿制藥物救治我國上億人規模的乙肝患者。但是,為了改善社會形象,GSK駐華營銷人員腐敗案件曝光兩年后,GSK大幅下調中國市場銷量最大的三款乙肝藥物,每款產品均降價30%。
2015年,我國16個政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根據我國重大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藥需求,開展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工作。經過專家充分論證,談判遴選價格高、疾病負擔重、患者受益明顯的治療乙肝、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專利藥品作為談判試點藥品。
在談判中,GSK頗具思想覺悟的帶頭把旗下產品乙肝特效藥替諾福韋酯降價67%。這類談判往往是“一攬子談判”,藥企以降價換取的不僅僅是“仁義”,還有入選醫保目錄的機會。憑借醫保目錄,這些藥物可以在專利失效之前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高額醫療費用最終會影響社會發展。在跨國藥企的利益已經得到充分保護,這些企業已經有了通過談判降低藥價、放棄專利的先例的情況下,政府有必要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限制企業利益的無限擴張。更何況,藥品專利權可以作為對外貿易斗爭中我國掌握的武器和籌碼,在對外經貿談判中發揮作用。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為了加入WTO,不斷嚴格國內的專利權與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在這一領域與國際接軌。在這一歷史進程中,我國的企業無法像過去那樣自由的仿制歐美等制藥業發達國家的專利產品。于是,我們一方面享受著WTO規則為中國經濟帶來的助力,感受1949年以來我國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經濟發展最穩定的經濟景氣,一邊看著諸如“網絡共產主義”和各類“山寨產品”淡出視野。但是,加入WTO是為了人民獲得更好的生活,保護別國的知識產權不能成為發展我國自主知識產品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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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演員徐崢主演的電影新作《我不是藥神》(以下簡稱《藥神》)在各地陸續上映。影片講述了一個唯利是圖的小人物,通過走私印度仿制的廉價抗腫瘤藥物“格列寧”,走進了一批白血病患者的生活,最終獲得人生升華的故事。
《藥神》的放映,讓跨國藥企維護天價特效藥的經濟利益與絕癥患者求生欲這一爭議話題再度進入了大眾視野。
該劇在中美貿易戰日益升級的當下拋出了藥企的專利權與患者生存權孰輕孰重的重磅輿論炸彈,必然會對我國醫藥行業帶來影響。畢竟《藥神》的故事正取材于現實,熟悉醫療行業的人都能猜到影片的原型是瑞士諾華公司與格列衛,徐崢在片中飾演角 {MOD}“程勇”的名子與2014年因“代購印度抗癌藥”被檢方起訴的真實案件涉案人僅一字之差。
“為什么新藥如此昂貴?其實你支付的是第二粒藥物的價格,第一粒藥物花了幾十億美元呢!”縱觀近年全球主要跨國藥企近年研發支出,每個新藥都動輒投入幾十億美元甚至更多。“假如我們不尊重藥企的知識產權,今后就不會有人繼續研發新藥”,這是藥企維護自身專利權的常見說辭。
研發成本往往成為了藥企制定高昂藥價的邏輯起點,專利權和新藥專利保護期限就是藥企維護這一邏輯的利劍。藥品有著更新換代迅速特點,于是生產原研藥的企業基于收回巨額研發成本的邏輯,維持“高價撇脂”的價格策略,盡量制定高價格,盡快收回成本。根據西方國家的專利保護法,藥物專利的生效期起始于藥物的發明之日。
一種新藥從發明到通過臨床試驗上市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這就導致企業的專利保護期限縮水。于是,藥企一本正經的說,“只要延長企業的專利保護期,企業就能制定較低的藥品價格,從容不迫的慢慢收回成本,讓患者可以買到便宜的藥物”。 以美國為例,90%的新藥都申請延長專利保護期,34%的藥物專利保護期得以延長3年以上。
藥物專利保護期是維護藥企利益的法寶。以美國禮來公司生產的抗抑郁藥“百憂解”為例,該藥在禮來公司80%的銷售量是在專利保護期內。有道是“花無百日紅”,專利保護期到期后,藥企仍然有各種手段維持自身利益。
比如說,藥品問世后企業首先申報物質專利,到一定時間后申報劑型專利、適應癥專利、處方專利、工藝專利,通過這些手段變向的延長專利保護期。再加上藥品生產本身具有技術門檻,并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有能力仿制生產。一些國際藥企甚至會在藥品專利權到期前夕,收購有可能挑戰自己地位的小企業;或者是直接把藥物成分和生產工藝賣給競爭對手,競爭對手們仿制藥物也是需要研發投入的,“造不如買”。
研發成本并不是藥品定價的全部。以政府關系為首的公共關系和市場份額是企業考慮的重要因素。擅長延長藥品專利保護期限的跨國藥企葛蘭素史克(GSK),在與我國政府進行藥品專利權談判的過程中,一直強調研發成本。我國政府曾寄希望GKS放棄旗下乙肝特效藥的專利,以便生產廉價的仿制藥物救治我國上億人規模的乙肝患者。但是,為了改善社會形象,GSK駐華營銷人員腐敗案件曝光兩年后,GSK大幅下調中國市場銷量最大的三款乙肝藥物,每款產品均降價30%。
2015年,我國16個政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根據我國重大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藥需求,開展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工作。經過專家充分論證,談判遴選價格高、疾病負擔重、患者受益明顯的治療乙肝、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專利藥品作為談判試點藥品。
在談判中,GSK頗具思想覺悟的帶頭把旗下產品乙肝特效藥替諾福韋酯降價67%。這類談判往往是“一攬子談判”,藥企以降價換取的不僅僅是“仁義”,還有入選醫保目錄的機會。憑借醫保目錄,這些藥物可以在專利失效之前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
高額醫療費用最終會影響社會發展。在跨國藥企的利益已經得到充分保護,這些企業已經有了通過談判降低藥價、放棄專利的先例的情況下,政府有必要為了社會的穩定發展限制企業利益的無限擴張。更何況,藥品專利權可以作為對外貿易斗爭中我國掌握的武器和籌碼,在對外經貿談判中發揮作用。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為了加入WTO,不斷嚴格國內的專利權與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在這一領域與國際接軌。在這一歷史進程中,我國的企業無法像過去那樣自由的仿制歐美等制藥業發達國家的專利產品。于是,我們一方面享受著WTO規則為中國經濟帶來的助力,感受1949年以來我國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經濟發展最穩定的經濟景氣,一邊看著諸如“網絡共產主義”和各類“山寨產品”淡出視野。但是,加入WTO是為了人民獲得更好的生活,保護別國的知識產權不能成為發展我國自主知識產品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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