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共有及其共有權行使之間有何異同?)(論述)

2022-06-21 09:58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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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述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共有及其共有權行使之間有何異同?(論述)
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加以論述:

第一方面是共有權利的歸屬方面:

1,著作權共有的歸屬是: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2,.共有專利的歸屬是: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3,共有商標的歸屬是: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該商標專用權。
由此,可見在歸屬方面的共同點是三者都可以共有,但不同在于著作權共有明確排除了沒有實際參加創作的人,而專利權和商標權則是可以共有,比如單位給作者提供意見,由幾位員工合作創作出作品,此時著作權屬于實際參加創作的幾位員工,而同種情形下,專利權和商標權則可以是員工和單位共有。
第二方面是共有權利的行使方面:
1,.著作權的共有的行使規則是: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妨礙合作作品的正常使用。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權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過協商一致行使;不能協商一致,又無正當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是所得收益應當合理分配給所有合作作者。
2,共有專利的行使規則是: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3,.共有商標的行使規則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由此,可見在行使方面的共同點是都可以由共有權利人協商一致行使,但不同在于對于著作權的共有行使須區分作品是否可以分割使用,對于專利權和商標權則沒有這個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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