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商標的申請流程分別是什么?

2022-06-22 09:59發布

專利商標的申請流程分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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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的具體流程是申請人提出申請,專利局進行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審查通過之后就發給專利證書;申請商標注冊的流程是申請人提出申請,商標局進行初步審定并公告,公告無異議的發給商標注冊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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