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發明人知識產權歸公司我應怎樣參與分紅?

2022-06-23 10:01發布

我是發明人知識產權歸公司我應怎樣參與分紅
1條回答
Fangtion - 方信知識產權
1樓 · 2022-06-23 10:01.采納回答

發明人獲取發明報酬或者分紅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 如果公司有專利相關的分紅制度或者和發明人有約定的,可以參照支付分紅或取得報酬;

  2. 如果沒有相關制度和約定,可以按照專利法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索取報酬。

關于發明人報酬的部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第六章有具體規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后,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第六章規定,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其中:

    第七十六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可以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報酬的方式和數額。也就是上面說的第一種情況。

    第七十七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獎勵的方式和數額的,應當自專利權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發給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獎金。一項發明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獎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

    第七十八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未與發明人、設計人約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專利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實施發明創造專利后,每年應當從實施該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從實施該項外觀設計專利的營業利潤中提取不低于0.2%,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或者參照上述比例,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次性報酬;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許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的,應當從收取的使用費中提取不低于10%,作為報酬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這一條具體寫明了類似與分紅比例的相關規定。

總結:當然,以上所有這些獲取報酬或者分紅的方式都是基于你的專利屬于職務發明,專利權屬于公司的情況下。如果有可能,最好簽署相關協議,明確具體分成的比例。相關法條信息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上查詢。具體請訪問:http://www.sipo.gov.cn/zcfg/flfg/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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