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和知識產權的區別

2022-06-24 10:33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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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知識產權是個人獨立研發的結果,而專利是我國著作權法中對于其的保護。專利是專利法中最基本的概念。社會上對它的認識一般有三種含義:一是指專利權;二是指受到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三是指專利文獻。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在我國稱為著作權)兩部分。專利只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類型,知識產權的范圍遠遠大于專利。自主知識產權主要的意義在于創新和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該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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