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現在準備申請美國商標,不知道直接注冊美國商標和通過馬德里注冊有什么區別?時間、實效、歷時及權益方面有什么區別。再者就是通過馬德里注冊需要具備什么條件。請各位專家能予以幫助解答,謝謝! 說明:我系中國大陸注冊的公司,在國內已經申請了該商標注冊,但還未到公告期。該商標在美國還沒有實際使用,一直都是OEM的。
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 {MOD}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在生活中,圖形和文字商標最為普遍,那么文字商標和圖形商標各有什么優缺點呢?圖形商標優點:表達性強,具有直觀、藝術性等特點,不受文字拘束,圖案人人都能看懂,不分語言。缺點:不利于稱呼,某些較抽象的圖形難以形容,與文字商標相比不利于傳播。文字商標優點:便于稱呼和描述,表達意思明確,易于傳播,注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