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申請文件出現問題時,商標不予受理
1.商標申請文件中缺少申請表.商標圖樣.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為虛假文件;
2.未打字或印刷的申請以紙質形式提出;
3.商標申請為外語,未附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翻譯公司公章;
4.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的申請格式或擅自修改申請格式;
5.申請書上的名稱.簽名.蓋章,不同于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
二.當缺乏相關文件時,商標注冊將不予受理。
1.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的聲明,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集體組織成員名單;
2.申請注冊確認商標的聲明,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證明其或者其委托機構具有監管能力的證明文件;
3.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同一商標注冊,未同時提交共同申請人姓名加蓋印章或者簽名的附頁,或者提交附頁但未聲明兩名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同一商標注冊的;
4.認證文件不附于海外公證。
三.違反有關規定的,商標不予受理
1.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圖案;
2.違反《商標法》規定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或者商標注冊的規定,將不予直接受理;
3.聲明使用三維標志.聲音標志.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顏 {MOD}組合申請商標注冊。
四.其他受其他商標
1.外國人或外國企業未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商標注冊申請費;
3.商標申請人未按要求更正或者逾期未辦理商標更正的。
這些都是商標不被接受的原因,而商標申請只有在被接受后才會進入下一個商標審查,如果不符合要求,最終不被接受,則無法獲得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