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商標的顯著性和新穎性等具體特征向消費者展示其形象和信譽,加深消費者對其產品的印象,引起消費者的注意,刺激消費者購買的欲望,進而達到擴大產品銷量的最終目的。同時,良好的品牌形象還可以增強消費者對商標產生忠誠性,促使消費者反復購買。
通過廣告,消費者認識了解了某種產品,同時認識了這種產品所標志的企業;通過廣告,企業也給消費者一種承諾,這種承諾的標志就是產品的商標。人們看到商標就能知道某種產品的品質、功能如何,企業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是否令人滿意以及某種產品給消費者帶來的其它附加利益的情況。因此,商標的知名度越高,企業的形象和信譽越好。
但是總是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的人,非常任性的選擇不注冊商標,在他承受不可預料的后果之前,任性的他是不會覺察到風險的存在。
不注冊商標就使用具體有以下幾點危害:
1、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因注冊商標才享有商標專用權,你使用的商標未注冊就不享有獨占權,別人也可以使用。這樣商標表明商品來源作用就相對減弱,進而商標代表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
2、商標易被搶注
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他人搶先注冊,該商標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
3、侵犯他人權利
未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只要是侵權,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會受到處罰,就要賠償經濟損失,就會影響到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4、不能成為無形資產
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不受法律保護,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
企業在產品或服務推出市場產生一定影響后,才進行商標注冊,往往會出現該商標已經被他人搶先注冊而導致商標使用人無法注冊的情形。及時注冊是避免損失的重要一步??戳诉@些你還想繼續使用未注冊商標嗎?
有一個很鮮明的例子,那就是在上海的耳光餛飩。1997年其創始人潘先生和其姐一起創立了耳光餛飩。在幾年的打拼之下,店里的名氣也傳遍附近的大街小巷,有很多粉絲都會在晚飯或者下班時間前來“打卡”。店里只能容納下五張餐桌的大小,卻能在每天出售幾百斤的餛飩。
商標注冊
然而當時他們還沒有注冊商標的意識,在2015年的時候潘先生的姐姐去注冊商標的時候發現有一家公司早就注冊“耳光”的商標了,而這家公司直到2018年5月就已經有多個渠道發布“耳光餛飩”招商廣告,還設立了耳光官網,以原店的名義對外收加盟費。
這家公司找上了潘先生,聲稱要么500萬將店賣給他,要么就讓他花1000萬買下商標。那潘先生當然不會那么容易妥協,這就又是一起法律糾紛了。
一些企業由于缺乏意識,其商標或涉及侵權,或被其他企業搶注的案例不在少數,綜上所述,注冊商標是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在未來的目標市場要積極注冊自己的商標,在別人沒有搶注之前注冊自己的商標,是成本最低、負面影響最小的最佳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