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要注冊商標的會被撤銷?

2022-06-02 10:04發布

1條回答
注冊商標為會撤銷的理由如下:
1、注冊商標存在非法銷售及印制商標、商品粗制濫造、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等違法行為的;
2、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
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第四十九條
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一周熱門 更多>

久久er国产精品免费观看8